律师认为:其伪劣产品销售额已达刑事立案标准
消费者抱团向达芬奇索赔
国内家具高端品牌达芬奇家具自1998年就进入中国市场,以价格昂贵著称,一张单人床能卖到十多万元,一套沙发能卖到三十多万元。达芬奇家具销售人员称这是100%意大利生产的“国际超级品牌”,而且使用的原料是没有污染的“天然的高品质原料”。
但在媒体揭露其造假后,7月10日上海工商部门对达芬奇进行紧急检查,已经初步认定达芬奇家具公司有三大问题:一是涉嫌虚假宣传,使用了诸如最大、顶级品牌、最高等绝对用语;二是部分家具产品被判定不合格,如售价92800元的卡布丽缇床头柜,号称实木,实际上是密度板贴三聚氰胺,背后是多层面板;三是大部分家具产品标志不规范,未标明出产地和材质,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,应标明具体使用材质。
另外,达芬奇的一些家具不仅存在质量问题,还涉嫌向消费者提供伪造的进口报关单据。
记者了解到,目前北京已有一些消费者在咨询相关法律问题。北京市汉卓律师事务所成立“达芬奇家居”消费者维权中心以来,已接待了十几位消费者的咨询,他们反映了多方面的问题。上海一批家具消费者抱团向达芬奇讨说法,总金额高达数千万元,其中一位消费者的相关家具消费就达400万元左右。
谁保证我们买得货真价实
“贴上假洋鬼子标签就成了天价?如此欺瞒坑骗消费者实在过分!”在本报记者采访中,很多读者都对达芬奇家具涉嫌造假一事表示愤慨:“谁能够保证我们买到的就是货真价实的?”
读者赵先生认为:“天价达芬奇家具之所以能畅销十几年,主要是很多人太过盲目崇尚洋品牌。”
还有人提出,应该尽快建立中国家具的原产地标准,确保消费者获得充分的知情权。
虚假宣传应当承担行政责任
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达芬奇家居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应承担罚款的行政责任,如果情节严重的,还要承担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责任。对此,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和《产品质量法》均有具体的规定。
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二十四条规定: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,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,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消除影响,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同时,《产品质量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:生产者、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、掺假,以假充真,以次充好,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,责令停止生产、销售,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,可以吊销营业执照。
该法第四十一条还规定:生产者、销售者伪造产品的产地的,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、厂址的,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、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,责令公开更正,没收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罚款。